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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公司才可以回购股东的股权: 第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
入股又称持股或员工持股,即员工成为服务企业的股东。员工入股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狭义的员工进入股票指数公司,为员工获得所属公司的股票提供各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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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明确规定公司资产收购(营业转让)中的劳动关系继受问题,这属于立法空白;《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该条中的“等情况”需要进进一步明确。具体到本案,要先看转让合同中员工方面的具体约定,然后才能决定怎么维权。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与股票收购有关的费用主要包括各种税、律师费、注册费、咨询费等,其中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所有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方法(试行)第三条,所有权转让是指个人将所有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况:(1)出售所有权(2)公司回购所有权(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投资企业所有权以公开发行方式向投资者发售(4)所有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转让(5)所有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交易(6)所有权偿还债务(7)其他所有权转让行为。
他们的区别表现如下: 1、股权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的股东,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股权。而资产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资产。 2、股权收购后,收购公司成为目标公司控股股东,收购公司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目标公司的原有债务仍然由目标公司承担,因此,股权收购存在一定的负债风险。而在资产收购中,资产的债权债务状况一般比较清晰,收购公司只要关注资产本身的债权债务情况就基本可以控制收购风险。 3、在股权收购中,纳税义务人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股东,而与目标公司无关。目标公司股东可能因股权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资产收购中,纳税义务人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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