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后股东不宜少于2人。如果转让后公司股东少于2人的,即意味着公司只有一个股东,第七十二条规定:“的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
您的问题提的很关键,收购前需要对目标公司的财务和法律风险进行全面详尽的尽职调查,通过尽职调查可以了解目标公司的收购风险。根据调查结果拟定股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如果是出让方,最主要是注意股权转让款支付的条件及时间点,和股权转让款支付的可靠性; 二、如果是受让方,需要关注的内容比较多,最主要的几点如下: 1、要确保收购的目的可以实现,就是为何要购买这个股权,什么最吸引你,要有合同条款可以保证; 2、公司的或有债务问题,最后由老股东为公司的或有债务承担责任,可以考虑预留一部分股权转让款作为或有债务的保证金; 3、公司的核心资产问题,要核实产权,有无权利负担; 4、公司的人员安排,防止收购之后公司的核心人员离职,导致收购落空; 5、收购的公司股权所有权有无争议,有没有隐名股东等情况。 以上这些情况都是最核心的内容。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法律风险非常多,建议由专业的律师为您办理!
进行收购公司时,收购人应该首先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其中应该主要查询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情况。在此,收购方需要分清实缴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关系,要弄清该目标公司是否有虚假出资的情形(查清出资是否办理了相关转移手续或者是否进行了有效交付);同时要特别关注公司是否有抽逃资本等情况出现。
在公司并购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信息错误 这是在我国实施兼并的最大陷阱。在中国,信息的取得是十分复杂和困难的,就算千方百计得到了信息,里面也有惊人的错误。因为,有时连一个企业的老总也搞不清有的资产在法律上是否存在。况且,卖方在兼并前不讲实话是常有的事。其他关键信息错误如交易主体无资格,产权交易客体不明确,交易程序违法等。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是十分必要的,在这方面费用千万不要吝啬。在中国,兼并的利润通常远远大于其他规范的市场经济国家,但一定要请懂行的专家才行。 二、经营不善 包括不能象管理原来的企业那样管理新的兼并后企业;没有足够的现金开展随后的计划,因为总有意想不到的开销,如被购企业的种种或然负债等;不了解将进入的市场中的竞争对手,尤其是外资兼并时不仅仅是要了解中国对手,还要了解已经或将要进入该市场的外国对手,以及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原先经营计划的冲击;不能解决企业和地区文化差异问题;被购企业的职员将有关技术和市场的商业秘密外泻;被购企业的卫星厂或未并部门同行竞业瓜分市场等。 买方所购买的是一个能够运转的整体业务,而不仅仅是简单的资产总和。不了解具体情况的经营者是不可能获得兼并成功的。找当地的专家会对兼并者有所帮助。听从专家的意见,在重要岗位设置你的管理人才,建立有效制度,进行管理重组,精简机构,增强科研实力以符合知识经济的要求。如果不是现金宽裕,在兼并方法的选择上注意采用现金流量少的方式。聘请有关专家对市场进行专项调研和提供管理咨询。 三、第三方攻击 兼并方之外的其他方方面面如法院、行政、和职工等围攻兼并后的新企业,因为一般来说兼并后企业相比原来有钱,而原先不出现的债权人和职工一看到好不容易来了个有钱的主,自然不肯放过了。在政府方面,由于情况的变化,会有不同程度的干扰,原来讲好的,现在都不作数了,工商、税收、土地、环保等各种行政机关的规费和税收都冒了出来,加上企业原来欠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可能帐上都没有的)也会出现。 在这种情况下与当地政府的合作好坏是成功兼并的关键。 四、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在兼并合同中的保证条款是十分重要的。保证条款是买卖双方从法律上界定被购企业资产的最主要内容之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9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