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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股权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不需要进行分配的。但该股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了增值,投入了个人的劳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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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均持有公司股份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 2、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法院一般会将根据出资情况、公司的经营状况等相关因素综合考虑后,将公司股份判给原持有一方所有,由持有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涉及公司股权的问题,因《公司法》明确规定股权不能随便转让,分割股权涉及到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法律对此部分的分割做了缓冲的处理,采取的办法是将股份归原持股人所有,由持股人给予另一方相应股份一半的价值。
1、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为均分股份。2、夫妻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夫妻一人不愿持股,将股价的一半补偿给不愿持股人,将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找新股东加入。4、夫妻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以拍卖或清算公司资产,夫妻分割清算后的资产,取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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