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法条文】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因筑路、建房、打井、整修宅基地和土地等正常生产、生活需要,以及因从事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数量达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修正)》第一条规定标准,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并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依法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具有前款情形,数量虽达到上述解释第二条规定标准的,也可以不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居民区等人员集中区域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或者因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三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上述行为,数量达到本解释规定标准的,不适用前两款量刑的规定。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具体参照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枪支管理法》第三条 国家严格控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国家严厉惩处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枪支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有义务举报违反枪支管理的行为。国家保护举报人,检查 对违反枪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奖励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规定技术标准制造民用枪支的;(二)在禁止携带枪支的区域和场所携带枪支的;(三)不支付报废枪支的;(4)枪支被盗、被抢或丢失,未及时报告的;(五)制造和销售仿真枪的,有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行为的,没收其枪支,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五)项所列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没收其仿真枪,可以并行制造, 销售金额不足五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六条 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压缩气体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足以造成人员伤亡或失去知觉的各种枪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14人已浏览
3,035人已浏览
696人已浏览
2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