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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无论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房子购买时间在婚前,也就是同居期间购买,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 2.如果证据证明同居期间钱款混同,并用该笔钱款购房,则还有主张房屋为夫妻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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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买房婚后登记在两人名不属于共同财产,婚前男方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女方的名字,房子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出资,女方应偿还男方房款。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车子的赠与与不动产赠与相类似,需要过户以后才能确定所有权。 然而,在婚内的财产不管是登记证谁的名下都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在赠与协议当中直接注明该车辆直接赠与给女方个人,赠与以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只有该车辆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对方父亲出资购买登记在男方名下,可以说明是对自己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可以算作是男方个人财产。 2、而且车子是由男方父亲出资购买,到底是赠与男方个人还是所有权保留而只是让男方使用,这是最为关键的问题; 如果赠与给男方了,就属于男方个人的财产,那么其赠与给女方就属于有权占有和有权处分; 如果男方的父亲保留了所有权,只是给男方的使用权,那么男方无权处分,其赠与行为就属于无效的; 3、而法律规定,赠与行为发生以后应当变更登记的,没有进行变更登记,除非属于公益性赠与,赠与人在某种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你所说的加油票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不能证明是你加油所获得,因为加油票到处都可以取得。 4、起诉男方要求过户,是可以的,如果男方父亲提出车是其购买的,只要登记证男方名下,你可以以已经赠与给男方,登记行为完成以后赠与行为结束,不能再撤销赠与。车辆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男方有权处分,那么男方赠与给女方的行为合法有效。
按照你介绍的情况,虽然女方没有出钱,但这个房子视为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如果产证上没有约定份额比例,那么现在女方和男方各占50%份额。也就是说女方可以主张这套房子的部分产权。户口簿在她手上也不能变更为她一个人的名字,因为变更过户必须要当事人都到场或者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你的这个情况,理论上可以视为是附条件的赠与,这个条件就是她和男方结婚,男方才赠与她一半产权,现在女方提出分手,条件无法成就,那么女方获得的一半产权也就失去了依据而变成了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男方。不过这需要很多证据证明,比如全部由男方出钱购买,按揭是男方名字,现在双方分手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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