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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市政府名义上报省政府的公文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报送市政府审批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市政府会议决定的事项,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必须坚决执行,抓紧办理,并及时准确地反馈落实情况。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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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组成。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市人大、市政协、思茅军分区领导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讨论决定全市重大事项。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有关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和工作部署;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研究、决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近中期发展战略和改革措施;讨论制定市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体制改革、重大建设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等事项;(二)讨论通过市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三)讨论确定向省政府或市委的重要请示、报告,或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重要事项;(四)讨论决定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请示的重要事项;(五)讨论和决定市内重大突发事件的通报、处理意见;(六)讨论需要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安排市政府副秘书长、有关部门和县(区)领导列席会议。
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召集和主持,或由市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召集和主持,与议题内容有关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县(区)政府和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议题、召开时间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市长办公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研究决定单项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事项;(二)研究处置突发性紧急事件;(三)研究决定涉及两位以上副市长分管工作中需要统筹协调的重要事项;(四)其他需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
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并主持市政府的全面工作。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协助市长工作。巡视员、副巡视员协助市政府领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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