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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项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发给工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劳动条件发放。其...
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范围: 1、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项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发给工人的劳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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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保障职工日常作业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劳动防护,现按国家标准《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的相关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部门必须根据本标准进行发放。 1、公司劳动用品发放的时间的时间为每月的1至5日,各部门岗位提报的劳动保护用品计划必须在每月20日前报到安全员处,安全员负责汇总、审核后报后勤按计划进行采购。 2、对生产的特殊情况下需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经岗位负责人或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负责人签字后,到后勤办理相关手续。 3、任何部门岗位不得擅自更改发放标准,不得随意增发或减发劳动防护用品。 4、所有新入厂职工,经过厂级安全培训后,在生产管理人员带领到后勤领取工作服、口罩、手套、鞋、帽各一套。 5、所有公司职工每人每年发放工作服两套,一套冬装、一套夏装。6、防护手套发放:每月由安全员负责发放到相关岗位,每人每月一副胶皮手套、一副普通手套。 7、粉尘作业人员,由安全员负责每人每月发放防尘口罩一个。 8、危化品作业区操作人员,每个季度末由安全员负责发放防护眼镜一副、防毒口罩一副。 9、装卸与罐区岗位每半年各发放一套防护面罩,作应急作业时使用。10、电工、维修工,每人每半年发放一双绝缘胶鞋。 11、化验员每人每月发放橡胶手套一副。以上标准仅适合我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任何岗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本标准规定内容。
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有哪些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范围1。发放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安全健康的预防性辅助措施,而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发给工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发放。只有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保护工人的安全和健康,否则不会发送;对于不同企业劳动条件相同的类似工种,应当发送相同的防护用品;如果工种相同,劳动条件不同,应发送不同的防护用品。二、发放防护用品的范围为:(1)井下作业;(2)有强辐射、烧灼危险作业;(3)有刺割、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可能造成创伤的作业;(4)接触有毒、有放射性、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5)接触有腐蚀性物质的作业;(6)在严寒地区冬季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自备棉衣不能御寒的作业,以及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作业,可发送防寒服。防寒用品发放条件1。在我省,冬季经常在海拔2公里以上的地方从事野外露天作业的员工;2、冬季经常在湖泊、河流和水库工作的员工;3、常年从事室内摄氏零度以下低温作业的员工。防寒服的发放应根据当地的温度操作方法分别发放,使用时间不少于三个冬季。
劳保用品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项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发给工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劳动条件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安全和健康所必须的才发,否则不发;对于在不同企业中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当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如果工种相同而劳动条件不同,应当发给不同的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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