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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条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
答:信访人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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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信访局:您转发的信访XXX号码已经收到并仔细阅读。我们非常重视它。我们立即向相关部门和主要负责的稿件人员了解情况,核对相关证明材料,并重新审查XX病XXX产品的内容,现针对该读者来信内容,向贵局函复如下:XXX是保健食品,由XX省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广告批准XXXX数字,显示辅助XXX保健功能适合人群:高血糖患者。广告内容中提到的国际XX疾病课题研究联合实验室,客户提供国际XX疾病研究联合实验室的证明和XXX是申请商标的证明,加上申请商标TM就可以作为广告宣传。(证件附后)。另外,读者提到的关于字眼确实有夸张效果的用语,我们从20开始xx这一内容6月4日起停止发布。长期以来,我们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整改,严格控制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审查。因为这些产品与人们的健康密切相关,我们不敢掉以轻心。但是,由于有些内容在审查过程中没有准确把握,或者受同城其他类似内容的影响,有些内容出现了夸大功效等字眼。这说明我们的工作还不够,内容审查的专业知识还有待提高。对这次做得不够以及造成不良影响的地方,我们定引以为鉴。今后,我们会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容把关工作力度,避免出现同类事情。XXX有限公司XX年X月X日
可以先等着,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 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般是60天之内答复。《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天内,作出书面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经相应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处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应超过30天。 信访答复期限信访人如果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意见书之日起,30天内申请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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