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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购房者应该可以按照下列方法处理户口问题: 第一,预先调查核实。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
二手房关于户口迁出问题: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范畴,法院不会受理及审理户口迁移纠纷,公安机关也无权强制要求原房主将户口迁出,故如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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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买的二手房,关于二手房户口问题是根据实际情况来解决的,购房者可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天叫业主带好其户口本原件,以供查看。如果业主的户口不在所签合同的房子中,就没问题了。 如业主的户口在其卖出的房子中,则应在合同中约定户口迁出时间,并留部分尾款。等其将户口迁出后,再付尾款,这样就可避免日后的麻烦了。要想查询二手房原户主户口是否迁出有以下几种方式可以查询到,不收费: 1、可以致电房屋所在地户籍科进行咨询,帮助自己查询房屋内是否还残留户口。 2、直接带上自身房产证和身份证到该房屋对应的派出所户籍科进行查询。
二手房关于户口迁出问题: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范畴,法院不会受理及审理户口迁移纠纷,公安机关也无权强制要求原房主将户口迁出,故如原房主拒绝配合,则从法律上目前并无有效措施迫使原房主迁出户口。 1958年1月9日施行且至今仍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按照上述规定,包括户口的申报及迁出在内的各项户籍管理工作均由公安机关主管,属于公安机关行政管理职责范围,上述工作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围。当事人之间基于二手房买卖而涉及户口迁出纠纷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畴,故人民法院无权受理与户口迁移相关的纠纷。 因户口的迁出需要户主的同意及配合,且需要户主提交相应的审批文件及新的落户地址,在上述条件并不必备且原户主不配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无法强制性地要求原户主将户口予以迁出。
在实际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购房者应该可以按照下列方法处理户口问题: 第一,预先调查核实。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应亲自或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进行核实。有的出售方承诺没有户口,但仍应到警署核实。 第二,在买卖合同中设定户口迁移条款和违约救济条款。首先,应要求出售方在申请过户登记前的特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而不能约定在申请过户登记之后。其次,应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比如,每逾期一天的罚金;在逾期多少时间后,可以解除合同以及合同解除的赔偿金等。再次,如出售方提出在交易完成后的一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的话,购买方要审慎决定是否要接受这样的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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