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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和落户口不是一回事。 一、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
落户问题属于行政范畴,建议你咨询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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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不会影响房屋再转让答案是肯定的,会影响。你卖房子的时候,如果房子里面只有你自己家的户口,那还好办,你迁出就可以了。如果房子里还有上家的户口,甚至上上家的户口,懂行的人一般是不敢买这种房子的。即使你承诺你能把所有的户口都迁出,买受人也不一定敢买。因为虽然你承诺把所有户口都迁出,但有时候不是你的能力能做到的,如:上家因为种种原因主观上就不愿意迁;上家客观上没有落户的房子而不能迁;上家人都找不到了等等。所以如果你的房子上还有上家的户口,一般人是不敢买的,除非你在出卖前就把户口问题都解决了。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提醒注意:如果你购买的房子比市场价格低了很多,这时候你一定要警惕,不是你走大运了,你没那种命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按照上述规定,包括户口的申报及迁出在内的各项户籍管理工作均由公安机关主管,属于公安机关行政管理职责范围,上述工作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围。当事人之间基于二手房买卖而涉及户口迁出纠纷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畴,故人民法院无权受理与户口迁移相关的纠纷。 3.因户口的迁出需要户主的同意及配合,且需要户主提交相应的审批文件及新的落户地址,在上述条件并不必备且原户主不配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无法强制性地要求原户主将户口予以迁出。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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