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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男女双方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导致女方怀孕了,双方都有一定责任。然而女方未婚怀孕,男方不想负责任,女方能否到法院起诉男方,要求结婚,或者赔偿费用?接下来ask.com小编将为一一解答。 一、女方怀孕,男方不愿意结婚,女方能否起诉男方? 网友咨询:我满18周岁,男方还差几个月满18周岁了,我们恋爱一段长时间,不过在1个月前分手了。然而在一个星期前,我被检查出宫外孕,需要到医院做手术,切掉一颗输卵管。男方愿意照顾我,但是却不想娶我,我能否起诉他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能早于22周岁,女不能早于20周岁。而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像网友满18周岁,男方不满18周岁,两人都没有达到结婚年龄,暂时不允许办理结婚登记。同时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男方不愿意结婚,女方不能够强迫男方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所以女方到法院起诉结婚的事由,法院是不受理的。 二、男方不认流产孩子是他的,女方能否起诉男方赔偿损失? 网友咨询:我和男朋友在一起半年了,上上个月和他发生关系后,都没有与其他男性发生关系。上个月我月经没有来,于是买验孕棒测试,显示弱阳性。然后上周我去了医院做了流产手术后,男方说孩子不是他的,也不会和我结婚,也不赔偿任何费用。请问我可不可以到法院起诉,要他赔偿费用? 网友怀孕后做了流产手术,对她的身体确实造成一定伤害,女方可以向男方索要赔偿。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女方流产后,请求男方承担因流产导致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必要费用,法院一般认定由男方双方共同承担,一人承担一半责任。 而女方能否向男方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金?首先男女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预见发生性行为可能会产生怀孕的结果,但是女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具有一定的过错。其次,流产不属于人身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情形。因此法院不支持女方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金。 女方未婚怀孕,男方不负责任,可以到法院起诉男方,索要必要的费用,但是不能够索要精神损害费用。最后,各位女性,要擦亮眼睛,识别渣男,保护好自己。
可以。怀孕了男朋友不负责可以就日后孩子抚养的问题对其进行诉讼。这种情况没有经过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所以双方当事人也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直接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对对方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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