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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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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30000元——000元不等,《征地补偿标准》是综合补偿标准,是征收补偿集体土地的重要参考依据,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对于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公布实施。各市(县、区)政府要按照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可以2-3年适时对新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修订,报省政府批准。
。陕西征地补偿新标准1、各项征地赔偿花费的具体准则、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准许的征地赔偿安置方案限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赔偿费、安置补贴费的赔偿准则):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限定支付的土地赔偿费、安置补贴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准的,可增加安置补贴费。
(一)征地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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