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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 1、顺产: 一级医院2700元。 二级医院2900元。 三级医院3000元。 2、剖腹产: 一级医院3800元。 二级医院4...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也就是说,生育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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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生育保险累计缴纳费满12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报销,还需要满足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符合国家和本省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等条件。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法律依据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从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符合国家和本省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二)用人单位为其从业人员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从业人员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以上两款规定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从业人员未就业配偶不得重复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报销: 1、顺产: 一级医院2700元。 二级医院2900元。 三级医院3000元。 2、剖腹产: 一级医院3800元。 二级医院4200元。 三级医院4400元。
1、缴纳了生育保险在10个月以上,就可以享受生育费用报销。如果没有缴纳或缴纳时间不足,则由自己承担费用。 2、将生育费用交给单位人事部门,人事部门会按规定办理生育费用报销手续,获批后直接将钱汇到单位,单位直接发放给个人。 3、如果参加了生育保险,建议不要用医保卡,用医保卡的钱支付生育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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