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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并以自己的名义登记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离婚时不予分割。 2、登记前一方全额买房,但以双方名义登记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分割。 3、登记前贷款购买的房屋以一方名义登记,但用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人所有,但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偿还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 四、父母一方在登记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赠与子女,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离婚时不予分割。 五、双方父母在登记前购买的房屋,在双方离婚时,按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一、夫妻婚后一方以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并以自己的名义登记,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婚后一方以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房屋,但以夫妻双方名义登记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以哪一方名义登记,均属共同财产。 四、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以子女名义登记的,视为赠与子女,而非共同财产。 五、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以子女及配偶名义登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额买房的,以一方名义写的,按出资比例分享,以双方名义分享。如果没有约定的份额,就是共同分享。
房产证登记的名字是孩子的,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房屋的真实权属情况和登记状况不一致的情况下; 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即视为房产的所有人,该房产也就不应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一般离婚夫妻双方哪一方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就可以和孩子共同生活在这套房子里。
[离婚]离婚时房屋产权应该归谁我与丈夫婚后出资20万元,以4岁儿子的名义购买了一套住房,并办理了产权证登记。如今我和丈夫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但就该住房的处理产生争执。我认为儿子随我生活,房子应当归我;丈夫提出儿子根本没有能力购房,房屋实际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一人一半。请问,夫妻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离婚时房屋产权归谁从你反映的情况看,该房屋产权属于你们的儿子,你们无权处分该房屋。一方面,根据有关房屋产权管理的规定,只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人,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只要是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另一方面,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因此,你们的儿子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你与丈夫均无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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