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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关于职工婚假规定的精神可以看到:“再婚”和“一婚”是享受一样的婚假待遇,所以即使休过婚假的职工,如果再婚也是可以休第二次婚假的。 需注...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如果是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一个小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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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 二、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 三、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这即哺乳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四、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法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婚假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所以基础婚假需要单位自行定天数。 因晚婚假休假前提:初婚及晚婚,二婚肯定不享受晚婚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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