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失原因后,就将进入民警核实环节 ...
办理户口簿应当到所属派出所。〈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2、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现在实行的法律规定,公民补办身份证,必须本人持有户口本提交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没有户口本不能补领身份证,应先补领户口本,再凭该户口本补领当事人的身份证。要补领户口本需要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出补领书面申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71人已浏览
1,062人已浏览
1,564人已浏览
9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