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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适用范围来看,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合;而解除仅仅适用于有...
1、两个目标是不同的,任意撤销权授予捐赠者在赠与合同生效后和实际履行之前悔改的权利,撤回权基于道德考虑,剥夺了不感恩的受赠人要求交付和继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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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的解除与撤销的区别在于发生情形及法定后果不一样: 1、赠与合同的解除就是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2、赠与合同的撤销就是出现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亲属的;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形时,撤销合同,要求返还财产。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的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更广。 3、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的合同。
(一)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 合同解除是引起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合同终止是上位概念,合同解除是下位概念。 (二)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 合同撤销指已经成立、生效的合同,因欠缺合同有效要件,法律赋予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使其自始归于无效的制度。 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虽然都可以使合同关系消灭,但二者并不相同,主要区别如下: 1、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而合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定的,也有约定的,还有事后协商一致的。 2、从主体上看,合同的撤销须经撤销权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请求,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决定撤销与否而合同的解除则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或一方行使解除权而达到目的,而无须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介入。 3、从行为效力上看,合同的撤销都有溯及力,即被撤销的合同自始就没有法律效力,而合同解除并非均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三)合同解除与合同无效 1、原因不同。 2、行使主体不同。 3、法律后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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