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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内容包括:合同签订双方及基本信息、中介服务内容、房产情况、房产价款、其他价款、中介服务期限、中介服务报酬、甲方义务、乙方义务...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办理产权登记的相关事宜;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式、总价、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交付使用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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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以下内容:(一)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情况;(三)商品房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式、总价、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六)装修和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及相关权益和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的相关事宜;(十一)解决纠纷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房屋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包括: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址; 2、房屋的坐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3、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 4、房屋使用性质; 5、房屋的结构、质量、装饰标准、附属物、配套设施等状况; 6、房屋的价格和支付方法;房屋的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 7、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 8、维修基金的处理; 9、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水、电、暖、煤气等费用及过户; 10、卖方配偶同意出售的声明; 11、违约责任; 12、争议解决方式。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并不因为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实践中,商品房买卖时,要求必须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多由开发商提供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形式未作统一要求,买卖双方一般会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共同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据此履行,在产权登记机关填写的制式合同只作为登记文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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