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处罚罚款缴纳期限一般是十五天,当场收缴的罚款的除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1、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如果打算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在六个月内起诉。 2、如果当事人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处罚决定最长应在90日内作出,从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计算;最短可以当天作出,但必须符合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条件。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期限内履行。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到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百零七条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7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2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