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房产权归单位所有,不是遗产,不能立遗嘱处分,即便有遗嘱也是无效的,只能申请变更承租人。 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同住的人或者户口在该房屋中的人有...
关于第一个问题:你姑姑死亡,可以以你姑姑的遗产偿还债务,若果你姑姑的继承人继承了财产,可以起诉继承人,他女儿也是继承人之一, 关于第二个问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个都必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就是说必须全体继承人到场的情况下才可以的否则是不可以领取的
回答如下,依照法律的规定,我这里讲的是法律的规定,而非有些地方的土政策和单位制定的土规定。公租房在原承租人去世后,其他人能够成为续租人的,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是续租人的家庭成员,二与续租人为同一户籍的,三在死者生前与死者连续居住满两年以上,在其他地方没有房产,不具备这些条件,谁都么有资格成为续租人,按照我说的,有些单位会有变通,有两点是必须具备的,一是死者的家庭成员,二是户口在该公租房内。
1、公房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可以继续承租房屋;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一)原承租人的配偶;(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三)原承租人的父母;(四)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2、就你所说的情况,其余子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公房动拆迁补偿款一般在承租人和同住人之间分配,所以四个子女不一定都能够享有相关权益。公房动拆迁补偿款的分配是实践中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建议早作应对。2008年6月24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58人已浏览
426人已浏览
933人已浏览
5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