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存在数份遗嘱且内容相互冲突的以最后立的这份遗嘱为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
有几份遗嘱和内容冲突的,以最终遗嘱为准。遗嘱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对遗产或者其他事务所进行个人处理,并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民法典规定有效的遗嘱包含下列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公证遗嘱。如果被继承人立有多份遗嘱,条款内容有冲突时,按照下列顺序解决。 (1)公证遗嘱效力最高,高于其他任何形式的非公证遗嘱; (2)有效的非公证遗嘱之间,后成立的遗嘱效力高于先成立的遗嘱; (3)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内容相抵触时,推定遗嘱被变更或撤销。 但是,《民法典》废除了公正遗嘱效力优先原则,因此,《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公证遗嘱的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效力是相同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