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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重大资产重组是指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重大资产重组非公众公司是指公司因特殊原因而需要做出重组决定的预备方案,它一般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才能做出决定这种事情一般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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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定向增发重大资产重组的回答,股市购并重组对持股者一般都是利好定向增发对持股者而言,不同的时间点对股价的影响不同,记得定向增发刚在股市实行市是利空,因为增发就是股权融资,它增加了股本,从定向投资者或二级市场抽走了资金,同时摊薄了公司的利润;后来,当股市行情看好时,定向增发却成了利好,因为股民理解能增发的公司有发展潜能。
对于公司债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内容,符合下列三种条件的任意一种都属于重大的资产重组:第一,购买、出售、置换入的资产的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的比例达50%以上;第二,购买、出售、置换入的资产净额(资产扣除所承担的负债)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达50%以上;第三,购买、出售、置换入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50%以上。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分次购买、出售、置换的,以其累计数计算购买、出售、置换的数额,不是跨年度计算的,所以,企业分次进行企业并购来规避上述规定实际上是行不通的,一旦在12个月内累计超过50%,就应报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对非上市公司来讲,哪些是重大资产重组没有严格的定义。所以,府、中国证监会都鼓励重大的实质性资产重组,通过重组使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得到改善,反对虚假重组。那么,什么是实质性资产重组呢?实质性资产重组就是指注入的资产是优良的,注入资产是产生利润的或者注入的资产符合重大资产重组一系列规定,不带来巨大的关联交易,也不带来不确定的收益。具体要求是:(1)重组后要具备上市公司的条件(6条件);(2)重组后上市公司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3)重组后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4)重组后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其他情形。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规定,对国有企业债务人而言,不管债权人有没有履行通知义务,只要认为转让行为有损国家利益的,在提供相应担保后,都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该转让合同,是自始至终无效,签订合同的债权人与受让人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倘若已经因为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发生纠纷的,可以委托经济纠纷律师协助处理,收集证据资料,不管是继续要求债务人清偿欠款,还是追究债权人的法律责任,往往都能争取到最大的索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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