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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一)涉及国...
法律还规定,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应为以下几种原因: (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 3)企业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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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公房不能买卖: (1)以低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并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屋价款的公房。 (2)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公房。 (3)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公房。 (4)有所有权纠纷的公房。 (5)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公房。 (6)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公房。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公房。 (8)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的公房。
中国的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如果已经二审判决,则正常的审理程序已经终结,对判决结果不服的,不能再上诉。 但是,如果当事人认为生效的判决书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审理的程序违法,在确有证据的前提下,可以及时申请再审、或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当然,申请再审必须要有确凿的证据或法律依据,否则,难以启动再审程序。
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 (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 (五)国家赔偿决定书; (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 (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 (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 (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 (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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