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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不能取消,遗嘱的可以取消,以遗嘱人更改的最近时间的遗嘱为准,遗嘱更改后,更改前的继承人失效,更改后的继承人有效。...
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其强制执行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对于其离婚协议的约定不能阻却强制执行,如果其不属于夫妻债务的,在离婚协议生效后可以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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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回商品房产权证或撤销抵押登记是一个一般化的流程,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也会出现多种情况。房贷偿还完毕之后,领回商品房产权证有三种情况:从银行处取回自己的房产证如果商品房产权证正本已经抵押在银行,购房者还完了贷款,或者是提前还完贷款,就需要提前联系银行。银行会告诉购房者何时去办理相关手续。不同的银行具体要求不一样,但一般银行都会要求购房者带上身份证、抵押物凭据、借款合同、保单副本和发票。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去银行办理好结算手续后,会领到一个还款凭证,银行还会把商品房产权证正本、买卖合同正本和保单正本一并还给购房者。这样购房者就可以拿回完全属于自己的商品房产权证。二.从开发商处取回自己的房产证这种情况比较复杂,购房者在商品房产权证做完抵押之前就已经还完贷款了。因为购房者的商品房产权证还没做抵押,开发商就还处于阶段性抵押阶段,银行、开发商、购房者之间还存在一个三角关系。如果这时偿还贷款完毕,购房者在银行领取还款凭证后,可以拿着凭证找开发商索取商品房产权证。如果开发商已经办理了商品房产权证,购房者就可以直接拿到商品房产权证了。但如果开发商还未办理商品房产权证,购房者只能要求开发商尽快把商品房产权证办好。
1.第一个银行已经跟我签订了贷款合同,我为什么与银行“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银行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单方面取消合同,难道不算违约? 2.“逾期未能履行合同”如何解释?我不太理解,“逾期”指什么逾期? 另,付款方式是以附件的方式签订的,付款方式上面并没有说明违约责任,我能争取到的权力是不让它换银行还是保证20%的首付不变 还有,开发商已经通知我去重新办理贷款手续,如果我不去,二期款因此不能按合同日期交付的话,我有没有责任?
建设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以先就赔偿进行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起诉维护自身权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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