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作为买受方,如果想要该房屋,可以不办理过户手续,直接使用,占有该房屋就可以了,如果不想要该房屋,可以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购房款。 小产权房...
作为买受方,如果想要该房屋,可以不办理过户手续,直接使用,占有该房屋就可以了,如果不想要该房屋,可以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购房款。 小产权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小产权房是指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屋,一般是指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买卖首先主体需要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次需要是经过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并且房屋买受人在该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其他的房屋产权。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作为买受方,如果想要该房屋,可以不办理过户手续,直接使用,占有该房屋就可以了,如果不想要该房屋,可以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购房款。 小产权房的问题: 1、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流通受到限制。小产权房建设在集体土地上,不可对外销售,没有法律上的保障,拿不到产权证,对外的流通有所限制。 2、小产权房拆迁后补偿困难。小产权房多是违章建筑,因此很有可能被拆除,一般是不会得到国家给予的拆迁安置补偿。 3、小产权房质量没有办法保证,通常房屋的质量监管是不到位的,存在偷工减料现象,因为也有安全上的隐患。
一.婚前一方出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产权方可以拥有房子的产权。离婚前按揭房子离婚时可以协议分配;不能达成协议,可判为产权登记方所有,但产权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二.根据《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4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6,0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