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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另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1,公司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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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您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组长不代表用人单位,您可以找领导谈谈。另外,您现在在试用期,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该通知,书面或口头法律没有规定,您急着解除的话,口头通知即可,不需要书面形式。三日后您到点走人即可,这是完全符合法律程序的。希望能回答您的问题,祝您生活愉快!
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外,其他情形因终止原因不同,补偿方式也不同。1、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付工资计算。2、单位法理由单方面解雇的,应当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双倍赔偿
在试用期内,如果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对于此条内容的认定证据,本文后面会重点提出建议。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条件:第一、确需裁减人员;第二、提前30天向工会/员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第三、向劳动行政部分报告。目前,北京劳动部门尚没有批准一家公司进行经济性裁员。现在.com公司裁员,通常是用与员工协商方式进行的。●员工有下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根据前述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患职业病功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员工处在怀孕期、产期或哺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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