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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签离婚协议书后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内容。 因为这时候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所以双方都可以变更协议内容,只要双方协商一致,...
经双方达成协议,现就女儿xxx抚养权变更及财产分配等事宜重新协商如下: (一)离婚时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双方达成一致抚养权归xx方。现因xx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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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只签订离婚协议,尚未领取离婚证,可自行协商补充离婚协议,补充后签订,再向登记机关提交。如果已经领取离婚证,双方可以自愿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补充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但建议委托律师起草协议,检查协议内容,避免协议无效。
离婚补充协议与离婚协议相比,补充协议更为有效,因为补充是对原协议的修改和补充,比较完善。公证处所说的不属实。 如果感到不踏实的话,可以到法院请求确认协议,法院制作出调解书,就会具有强制执行力。对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协议书则不行。而且协议书过两年之后,如果不经法院确认,法律由不再保护。
后来的补充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协商签定的,那么对夫妻双方肯定是有约束力的,如果补充协议和原协议有不同的地方,应视为对原协议的修改。只不过,经过民政部门备案的协议,在效力上确实会比私下达成的效力高。但这仅仅体现在对外的效力上,而对内效力,也就是夫妻前的效力应该是一致的,因为不涉及到保护利害关系第三人的问题。因为在夫妻财产的处分上,会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如果你们二人想使被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拿着此补充协议共同到民政局,说明情况之后,把原协议撤回,重新签订协议即可,大可不必跑去办什么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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