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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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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照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对非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对证人和当事人进行询问(讯),对车辆进行检查,对伤员进行治疗,均可对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进行。(二)事故认定对于非道路交通事故,应当进行责任认定,形成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分析事故原因,告知当事人损害赔偿可以由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三)对当事人的处罚不能适用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如果需要对当事人的一些严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如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单独处罚其违法行为。如果需要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过失致人死亡的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定罪处罚,不能适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处罚规定。
分类具体如下: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当事人因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如果当事人不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建议受害人在诉讼阶段向人民法院提交鉴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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