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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5、持户籍证明和...
目前我省已拟出了相关操作办法,建立城乡平等就业制度。其中,我省拟实行户籍随就业地迁移办法。对于在城市有合法固定住所、进城务工3年以上、与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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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理条件1、新生儿可根据父母自愿原则申报户籍。2、未结婚的新生儿,必须与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定居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由父亲抚养的证明书。3、父亲(母亲)母亲的户籍转移到市内前,超过计划生育的婴儿,户籍不能在市内申报生育。二.所需资料1、父亲(母亲)户籍簿2、结婚证明书或法院民事调停书3、出生医学证明书4、父亲(母亲)一方户籍不在市内,出生婴儿全年申报出生的,必须提供未在地方父亲(母亲)户籍所在地申报出生证明书的以上资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我市规定,允许符合下列条件并实际居住、有合法职业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济落户。 (1)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新建成套商品房并取得房产证(含办理抵押贷款房)。 (2)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二手商品房并取得房产证两年以上(含办理抵押贷款房)。 (3)在本市三县一市(章丘、平阴、济阳、商河,以下同)居住3年以上人员,在市内六区购置建筑面积75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产证(其他条件同上述第一、第二款)。
1、根据2021年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通过生育服务登记平台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办理生育登记,免费领取生育登记信息单。 2、《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已生育三个子女,有子女经鉴定为残疾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第十五条 夫妻生育子女,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通过生育服务登记平台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办理生育登记,免费领取生育登记信息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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