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离婚程序的换行

2021-11-18
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适用意见》)第170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复杂,如需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可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审理期限从立案之日起计算。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三条: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应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一)异议成立,案件应当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合议庭成员及相关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二)异议不成立的,口头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将上述内容记入笔录。民事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计算。第26条规定:审判人员在审判过程中发现案件复杂,需要转入普通程序,审查期限届满前应及时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