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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程序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如果发...
建设工程合同当然有履行期限,具体看合同书的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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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有效,但该备案与合同是否生效无关,依法签订的合同是在备案前已经生效的,不论是否备案,合同都是有效的。备案是属于行政管理的一项要求。 2、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但实施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除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1、如果工程已经实施了就有效。可以补充协议确定时间。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 2、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生效,为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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