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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愿申请破产,与公司解散一样,是关系公司存亡和股东权益得失的重大事项,也应照此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3条的规定,国有...
企业法人申请破产,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要求破产还债的书面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的证明,需提供最新工商登记单 (3)企业有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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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反驳一下楼上的观点,破产保护这种东西在中国很广泛的,只是没有叫这个名字而已,在中国都叫资产重组,主要用于老国有企业的转型,其实就是老国企不行了,进行资产重组,变成股份制企业,用民间资本把企业救活,国家和地方政府还能捞到一些好处,避免企业直接破产倒闭,在美国就叫破产保护。 至于楼主说的破产倒闭,是真正意义上的破产,就是破产清算了。 当一个企业经营亏损,资不抵债的时候,又没办法融资,总而言之就是就不活了,那就要破产倒闭。换句话说就是你不破产的话,你越经营下去亏损越多,所以就要破产倒闭啦。
接下来解答公司要申请破产:(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国实行的是绝对的破产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由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开始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以下简称《破产意见》)。根据《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依法提出破产申请。由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特殊性,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受到严格限制。国发[1994]59号文指出,试点城市实施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破产企业职工。如从反面解释,没有安置好破产企业职工的,就不能实施破产。又据国发[1997]10号文补充通知的精神,未列入兼并破产和解困企业名单的企业也不能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可按[1997]2号文的规定,以其不符合受理条件而不予受理。《破产法》第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可见,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作为债务人的企业即使达到破产界限,也不得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这样看来,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能否行使完全取决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意愿,从而使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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