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土地租赁纠纷涉及到不动产,由土地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此土地租赁纠纷向土地所在地法院起诉。...
房屋租赁纠纷在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我国民事诉讼管辖一般原则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民事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关于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规定,其中第一条规定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简而言之:根据特殊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应优先考虑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 房地产专属管辖是指房地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 综上所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土地发生纠纷时,应当向房屋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该法院对其具有管辖权。并且房屋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对于该纠纷为专属管辖,该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更为便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8人已浏览
352人已浏览
701人已浏览
4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