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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为原判错误,申请再审。 2.与原判无关,认为执行标的涉及案外人权利(所有权、担保物权等阻止标的物转让和支付的实体权利),向执行法院提出...
再审裁定:①人民法院对再审案件所作的裁定。根据法律规定,经再审的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仍按第一审程序进行审理,经审理作的裁定,法律允许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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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作出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适用程序上,如果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即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如果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是上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即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那么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哪些情况中止审理?
汽车年审新规定: 1.非营运轿车,包括非营运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实行6年内免检政策。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其中7座,及商务车不享受6年免检。对于6年内免检车辆,如果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对于6年免检的车辆,每2年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缴税证明、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后仍按非免检车辆周期进行检验。而如果车辆注册登记超过6年(含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含15年)的,每年检验2次。 2.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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