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法原则 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依法行政,复审请求案件(简称复审案件)和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简称无效宣告案件)的审查程序和审查决定应当符合法律、法...
复审程序是专利审批程序中的一部分,所以在审查程序中所遵循的原则在复审程序中仍然适用。合议组在复审程序中除总则规定的原则外还应当遵循避免审级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复审程序是专利审批程序中的一部分,所以在审查程序中所遵循的原则在复审程序中仍然适用。合议组在复审程序中除总则规定的原则外还应当遵循避免审级损失原则和程序经济原则。 1、避免审级损失原则 在先审级未处理的事项通常不能由在后审级超前处理,以避免对当事人的审级损失。 2、程序经济原则 程序的进行应当避免重复并尽可能地迅速、节省时间和费用。
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经过形式审查合格的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决定不服的复审请求书(包括附具的证明文件和修改后的申请文件)连同原申请案卷一并送交作出驳回申请决定的原申请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该审查部门应当提出由该部门有关室主任审核的《前置审查意见书》。除特别情况外,前置审查应当在自收到案卷两个月内完成。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审查原则有: (一)保密原则。审查员在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中,根据有关保密规定,对于尚未公布、公告的专利申请文件和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内容,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二)书面审查原则。审查员应当以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文件为基础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补正通知)和审查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初步审查程序中,原则上不进行会晤。 (三)听证原则。审查员在作出驳回决定之前,应当将驳回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通知申请人,至少给申请人一次陈述意见或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审查员作出驳回决定时,驳回决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是已经通知过申请人的,不得包含新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四)程序节约原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4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515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