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第十五条第四项除《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遗嘱...
是的,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都到场签字。但不是”所有顺位继承人“都要到场,而是: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用到场,只是所有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需要所有继承人签字,你可起诉要求分割遗产,如死者未留遗嘱,则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均有权继承遗产,如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同意继承人之一继承全部遗产,则可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此人也可到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如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中任意一人对继承遗产有异议,则此第一顺位继承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遗产
一般需要继承人签字,如死者未留遗嘱,则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均有权继承遗产,如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同意继承人之一继承全部遗产,则可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此人也可到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如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中任意一人对继承遗产有异议,或无法出具公证处需要证明材料,则此第一顺位继承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遗产
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所以在办理继承权公证时,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均需要到场,如果无法到场且表示放弃继承的,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如果死亡的需提交死亡证明。如果无法提交死亡证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公证处合理推断(比如依照出生日期,生存至今已严重超越人类寿命范围的)。2、两名及以上非亲属且非利益关系人的证人证言,并辅之以其他证明材料(如登报公告,墓碑牌位、火化证明、其它非民政卫生公安部门的死亡证明等)但对于上述两种方法,公证员是有相当的自由裁量权的,可以承认上述方法,也可以不承认上述方法,所以最好去和公证员先行协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11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757人已浏览
2,8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