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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产假128天,根据我国《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自2016年...
江苏省产假最新规定:符合国家规定的怀孕、生育女职工,生育128天难产/剖腹产143天(包括生育前15天)的多胞胎生育,每次生育一个婴儿,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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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婚假相关规定 1、婚假天数:通常按3天计算。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2、晚婚假天数:各地晚婚假总天数10-30天。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 3、注意:晚婚假天数规定应按最新文件。天数不是固定的,有的省在修订《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有调整。 4、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当然关于江苏晚婚婚假多少天这个问题,建议你具体的还是咨询下公司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婚假和路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法律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十条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情况下,增加产假15天的多胞胎生孩子的情况下,每次生孩子,增加产假15天。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给予20~30天的产假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产假42天以上的产假90天。产假到期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到两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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