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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派遣劳务者本身就是正式员工,没有所谓的转正年限,只不过被派遣劳务者和劳务派遣单位构成劳动关系,而与用工单位(被派遣去工作的单位)并不构...
被派遣劳务者本身就是正式员工,只不过被派遣劳务者和劳务派遣单位构成劳动关系,而与用工单位(被派遣去工作的单位)并不构成劳动关系。其次,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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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需要明确的是,工也是劳动者,并没有什么不同,所以,劳务派遣工的转正年限所涉及的问题与普通劳动者转正所涉及的问题没有太大的区别。实践中往往遇到的问题是劳务派遣工由于种种原因被迫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此时,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就要重新计算。这对于劳动者是十分不利的。对此,大家大可不必担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第三十八条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可以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劳务派遣员工转正的条例。 根据《劳动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用工企业应当严格控制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目前劳务派遣员工转正还是要看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最高期限法律没有规定,只有最低不少于2年的规定。 2、你被派遣到的工作单位是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所以无论你在工作单位(用工单位)干多久,都不会“转为正式用工合同”。即用工单位是不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因为你已经与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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