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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贷款的新规定是什么:新规定1:突破银行利率限制的4倍1、没有约定利息,没有主张利息的权利。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利息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20年8月进行修改,民间借贷主要有以下新规定: 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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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约定的年利率未超过24%的是合法的,在36%以上的,法律是不承认的。比如说你去找人借钱,他的每年的利息是在24%以内,你没有给,那就是违法的,法院会判你必须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20年8月进行修改,民间借贷主要有以下新规定: 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2、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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