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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财产保全案件,一般要审查下列条件: 第一,须当事人提出申请。《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
这位朋友我来告诉你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什么审查吧: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审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审查合理性(例外是行政处罚明显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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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减刑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材料是否包括下列内容:(1)减刑建议书;(2)终审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经审查,如果上述材料齐备的,应当收案;材料不齐备的,应当通知提请减刑的执行机关补送。
离婚开庭以后法院不会主动调查夫妻名下的财产,除非有一方向法院申请调查,法院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才会介入调查。另外,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原告在起诉离婚之前就要对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调查清楚的。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和案卷、证据后,指定审判人员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二)起诉书是否写明被告人的身份,是否受过或者正在接受刑事处罚; (三)是否移送证明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 (四)是否查封、扣押、冻结被告人的违法所得或者其他涉案财物,并附证明相关财物依法应当追缴的证据材料; (五)是否列明被害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是否附有证人、鉴定人名单;是否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并列明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是否附有需要保护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名单; (六)当事人已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已接受法律援助的,是否列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七)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是否列明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是否附有相关证据材料; (八)侦查、审查起诉程序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齐全; (九)有无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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