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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然后加盖转入和转出部门公章即可,你的参保缴费凭证上显示,就是原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所在的地区.或者问社保局。2、...
关系跨统筹范围转移到本地就业的,需先在本地参保缴费,再持外地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市经办机构填写《基本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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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相关填写解释1、姓名:信息中中文汉字“姓名”。2、性别:身份证信息中的“性别”。3、公民身份号码:身份证号码。4、原个人编号:原参保地区业务管理系统中记录的识别码。5、所在地:身份证信息中“户籍地址”的具体信息。6、原参保所在地区名称:原参保地的行政区划名称。7、原参保地机构行政区划代码:原经办机构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8、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名称: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的全称。9、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电话: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的联系电话。10、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地址: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的所在详细地址。11、原参保地社保机构邮政编码:原参保地经办机构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参保人员在跨统一地区流动之前,参保人员或其所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移地)经营机构中止参保手续,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资料,申请发行参保证(合)证明。转移地经营机构应验证参保人在当地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情况,计算个人账户资金,生成发行参保证明书的未付参保人员,通知未付情况,注意及时偿还。转移地的经营机构必须保留保险信息,准备检查。投保人丢失投保(合)证明书,转出地经营机构应补充。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或其新就业人员向转入地经营机构提交转入申请,提供参保证明书,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继续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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