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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根据该法的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在离职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的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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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一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若要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请提交以下证据: 1. 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等证明工资的证据; 2.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 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6.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如果您未签署任何劳动协议,就受到了雇主的薪资拖欠,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种途径来应对和解决这些问题:您可以与雇主进行深入谈判协商,争取他们的同意并支付您应有的薪资待遇。如果雇主愿意配合,这无疑将成为最快速和有效的解决方案。如果您无法与雇主达成协议,您可以向负责劳动监察事务的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如果经过与雇主的协商仍然无效,您有权利向本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提出申诉。该机构将会对您的申诉进行深入调查,甚至有可能提供必要的援助来解决问题。如果您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您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或者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您可以向本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依据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即便没有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您仍然享有索要薪资的合法权益,甚至有可能获得双倍工资的赔偿。如果您仍然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提起诉讼。在处理此类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强烈建议您保存好所有与雇主之间的沟通记录、工作记录、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以便在需要的时候能够证明您与雇主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以及所拖欠的薪资数额。同时,也请务必注意在采取以上措施的过程中,充分理解并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1、向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是最简单的方法,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支付令。 3、最有效的方法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在要求工资的同时,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第三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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