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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一)支付赔偿金的...
1、公司无故终止合同的赔偿标准是:属于违法终止,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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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满十五年,公司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既能获得补偿金也能获得赔偿金。补偿金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赔偿金为补偿金的二倍。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应该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经济补偿金。到今年,如果是6月30日之前终止,你可以拿3个半月,如果是6月30之后终止,你可以拿4个月。 在08年1月1日前的劳动法,到期终止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公司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如果不合法应当支付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如果是经过协商,你也同意解除的,则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要根据您具体情况来看。 您说的这种情况,建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有可能在调解阶段公司就主动给了。 另您这种情况可以主张公司向您支付何种补偿或赔偿,还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肯能您能够拿的更多,具体可以联系我帮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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