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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同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对驳回的原因不满意,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商标审查委员会申请审查。但不一定能注册成功,商标没有100%...
一、根据不同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若对驳回的理由不服时,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但不一定能注册成功,商标没有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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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即申请复审。根据法律规定,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什么是商标优先权?答: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国外首次申请商标注册之日起六个月内,在国内申请同一商品同一商标注册的,可以按照国外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与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享有优先权。
如果商标被驳回的理由是缺乏显著性,那就很难驳回复审,但是如果是因为跟别家的商标构成近似被驳回,那我们就可以驳回复审。 但是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商标是否缺乏显著性,或者是否跟别家的商标构成近似并不是很好区分,所以申请商标注册,建议建议委托经商标局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进行。这样能够帮助避免差错风险提高成功率。 那么如果出现商标注册被驳回,该怎么处理呢?一是修改方案重新申报,二是做驳回复审。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注册被驳回不会退钱。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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