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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
劳动仲裁可以选择合同履行地或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像你们这种情况就是在工作地或者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都可以。2、在劳动仲裁时一般会要求你们提供劳动合同,如果你们没有就通过其他证据证明你们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作证等等。3、不清楚你们是工作几年,正常除了第一年的正常工资外如果一直没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视情况而定也许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详细需要你的进一步描述。4、针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起诉。
1、劳动争议发生(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人;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仲裁申请后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4、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1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3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6、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长不超过15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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