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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加班补休管理的相关规定有什么呢?

2023-03-26
为了加强员工上班纪律管理,规范公司正常上班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安排员工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或在工作日加点,并另行安排员工补休或计发加班、加点工资。 2、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时,需填写《加班证明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于行政备档; 3、因加班需补休的员工必须提供《加班证明单》作为补休依据,并填写《补休证明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一并交于行政; 4、加班补休有效期为加班当日起30天以内,逾期不予以补休,同时不得先休后补加班; 5、加班当天必须按时上、下班并打考勤卡,自觉遵守考勤规定,不迟到、早退,上班期间未经主管同意离岗者,按溜号或早退处理; 6、员工的婚假、丧假、产假、病假、事假到期后仍不能正常上班的超期,应按原批准程序提前办理好续假手续,逾期后未办理续假手续且未正常上班的,续假一律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7、法定节假日到期后仍不能正常上班的超期,未办理请假手续且未正常上班的,一律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附:(1)、加班证明单 (2)、补休证明单 附件1《加班证明单》 加班证明单 姓名 部门 加班时间 年月日 加班事由 上级主管 部门负责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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