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那么不会判决离婚。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并且不存在家暴等法定情形,法院一般会认为夫妻感情尚...
在我国的离婚诉讼中,经过三次申请并不代表一定会得到法院批准离婚。只有当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并经过调解没有结果时,才能作出批准离婚的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起诉离婚不一定一次判决。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给出的事实理由及被告方的答辩事实来判断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最终决定是否判决离婚。如果一审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又认为夫妻感情还有和好可能的,法院可能会驳回原告的诉请,此时,原告可以在案件生效6个月后再行起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对你问题中所述的上诉理解为“起诉”。离婚诉讼如果第一次没有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因为第一次法院不判决离婚的理由是无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第一次判决生效半年后再起诉,实际上相当于法院给夫妻双方半年的缓冲期,如果又一次起诉,双方实际上已经用二次起诉的事实证明了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和好的可能了,所以第二次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当然,这不是法律规定,而是司法实践中大部分是这么操作的,不是绝对的,也有二次起诉没有的判决离婚的。
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是区分准许离婚还是不准离婚的唯一标准。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需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是否有和好的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与第一次或第二次起诉无关。 根据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但如果调解无效,则应准许离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人已浏览
24人已浏览
54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