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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交了定金能退回来的情况就是卖房人一方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并且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购房交了定金,在收受定金的一方因自身原因无法签订购房合同的情形下,才能退回来。如果非双方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购房合同,此时也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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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是否退还,关键要看是哪方违约。如果是房屋出售方违约,定金需要双倍退还。如果是购买方违约,那么定金是不退的。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购房交了定金,在收受定金的一方因自身原因无法签订购房合同的情形下,才能退回来。如果非双方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购房合同,此时也可以要求退还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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