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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分多种情况,不同情况要根据不同情形处理,例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索赔流程: 一、 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
1、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应该给当事人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就是责任认定证明。 2、对车辆造成的损失,应该按照规定进行修复,并无其他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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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一般将车辆拖到修理厂或车辆检测站,专业人员应确定车辆是否合格,以明确事故责任。事故车辆符合报废标准的,报废;如果可以修理,就修理。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条例》第二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驾驶证,并出具行政强制措施证明。扣留的车辆和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核实重量、体积、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员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不能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一般索赔基本流程包括: 1、报案。 发生交通事故,立马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查勘定损。 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所有赔案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双方事故处理及保险索赔程序 一、报案。1、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2、如第三方损失为道路设施或者第三方损失为车辆,需向交警部门报案。 二、现场处理。1、保险公司人员到达现场,并出具《查勘报告》。2、交警部门到达现场,并现场出具《事故认定书》。提醒:一般情况下,如果在向保险公司报案时,保险公司要求向交警报案时,保险公司人员无需到现场处理! 三、第三者修理。1、如果第三者非机动车,则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第三者、保险公司、车主)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当场不能核定损失,则在进行第三者损失核定的时候或者过程中,要求保险公司给出核损价格提醒:如果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这种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则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2、如果第三者是机动车,则要分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如果第三者同意与车主一同前往车主选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则当场不必支付第三者任何现金!第二、如果第三者要求去自己选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也就是说第三者将与车主去不同的修理厂进行车辆修理时,则第三者可能要求车主在事故现场先支付一部分修理费用,或称押金或定金,(因为担心事后找不到车主或者事后车主不认账),切记:一、现场掏钱,一定要立收据;二、支付一半的修理费用比较适当(因为也有可能发生事后第三者不认账的情况)提醒1:第三者车辆修理完毕后,车主必须先将修理费交付给第三者或者第三者选择的修理厂,然后拿到第三者的修理发票及维修明细才能进行保险索赔的,如果事后第三者不提供相关资料或者找不到第三者时,第三者的维修费用保险公司是不能赔付的提醒2:虽然上文提到在现场掏钱时,要第三者立收据,虽说这种收据是不能作为赔偿依据的,但是这种收据至少可以避免第三者事后不认账的情况。因为第三者修理完毕后,车主必须先将修理费交付给第三者或者第三者选择的修理厂,如果没有这个收据,第三者万一不认账的情况下,车主到底应该在第三者车辆修理完毕后,支付多少钱呢?四、车辆定损修理。1、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2、修理厂修车。3、车主提车。 五、提交单证进行索赔。理赔: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六、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七、赔付。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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