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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破产申请书格式如下: 申请人(债务人):有限公司?住所地: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电话:申请目的:申请宣告债务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年月日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经营范围为。 自年起,由于公司主要依靠举债进行外延式发展,发展规模过快,资金周转出现较大困难,而产品选型由与市场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库存积压严重,加之同类产品更新发展很快,市场竞争激烈,现公司库存产品即使大幅减价也很难销售,因此,申请人几年来一直亏损严重,自年月以来已经停止向债权人清偿并停止生产经营。根据目前状况,公司要恢复生产、扭亏为盈已无希望。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申请人资产为万元,负债为万元,资产负债率为%,已属资不抵债。根据公司章程第条之规定,公司股东会于年第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年第次会议作出决定,同意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同时通过了《职工安置预案》。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7条第1款的规定,申请人特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申请人破产清算。 此致人民法院 申请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1、如果婚前购房,产权属于出资一方,离婚时房产属于出资方,但需要对配偶就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作出补偿; 2、如果婚后出资购买房产,一方按揭购买,产权属于首付出资方,一旦离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首付相当于夫妻共同债券,出资方配偶对出资方需要进行补偿; 3、如果婚前双方共同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款,产权为其中一方,那么离婚时产权房需要证明婚前出资不实赠予关系,不然只能对婚后还贷方就还贷和房屋增值部分做补偿。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非常复杂,主要参照如下三种情况: 第一,取得房产证时间影响离婚房产归属。 夫妻双方其中一人全款买房,离婚时房屋增值或亏损属于付款人。一方婚前支付所有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该房产属于付款一方。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房屋,离婚时尚未拿到房产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第二,离婚房产分割案件中按揭房的处理办法。 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拿到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房子离婚后归属付款一方。一方婚前按揭贷款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并继续还贷,这种情况要根据按揭还款的出资方判定房屋归属人。 第三,父母出钱购房在离婚房屋财产分割纠纷中的处理办法。 父母出钱为子女买房,房产和婚后财产无关,房产属于出资方。父母付首付,子女还贷款,房子登记成子女的户名,房子归属出资方。父母和子女各出资一部分,房子在父母名下,这种情况房屋归属于父母。 离婚房产分割问题相当复杂,根据房屋购买时间、出资人、产权人、取得房产证的时间等条件的不同有不同的划分方式,响应的离婚房产分割费用也有较大差异。有需求的网友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一、如果不提取 1、缴纳保险时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单位负担) 借:其他应收款--代交个人社保 贷:银行存款 2、代交个人保险,在支付工资时代扣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代交个人社保 贷:库存现金 二、如果采用提取方式 1、单位负担部分,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保险 2、个人负担部分,在支付工资时代扣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 贷:库存现金 3、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保险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 贷:银行存款 实际做账时都计入到了“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已经计入了半年时间,现在还可以改为“其他应收款-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吗?可以随时改动记账科目吗? 科目可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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